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Evaluating Principals

校長在學校中工作,卻不是老師。他們是教育的管理者,卻很少和其它的管理者有所相關。給予校長模糊的地位,他們常常接受馬虎敷衍的評鑑。然而,有效能的校長是一所有效能學校的必備要件,他們的發展有賴於定期和縝密的評鑑系統。
為什麼校長應該要被評鑑
校長評鑑帶來許多益處。Kathy Weiss 認為可以鼓勵組織內的溝通、成員間達成目標設立的共識、瞭解校長的需求和激勵校長改進。在他研究的研究中指出,有百分之九十七的行政人員同意評鑑的過程可以鼓勵校長和監督者間的溝通,有百分之八十八人認為校長會有所改進。
一般來說,校長評鑑有兩種主要的類型:形成式和總結式評鑑。形成式平見識非正式的、以及幫助校長進行改善。總結式評鑑是比較有結構性的,其目標是明確的去評鑑校長的績效。
校長評鑑常見的問題
儘管校長評鑑的發展已經趨於普及,但還是會有些部份關於評鑑的形式、結構與評鑑尺度的應用仍有所困惑。
根據Daniel Duke和Richard Stiggins的調查發現,將近四分之三的校長和監督者是完全或相當的滿意其評鑑系統。然而有些研究指出,局長常常感到評鑑內容似乎比校長作的還要完善、縝密,以及只有少部份的學區具有清楚的定義績效表現的層級。很多學校只依賴標準核對清單的等級,卻沒有符合特殊學校的需求。校長評鑑的目的也常常產生令人產生困惑。
此外,評鑑尺度的混亂使的很多評鑑計畫無效。William Harrison 和Kent Peterson注意到校長常常不確定評鑑尺度是如何權重。根據他們的調查,只有百分之五十八的校長認為他們的績效表現優於往年的評鑑被明確、清楚的評鑑。相同的研究揭示了局長定義校長主要為教學領導者,反之,校長們傾向於認為局長覺得他們主要是行政人員。
一些研究強調,有效的校長評鑑有其存在的需求,但也有其成本花費,Duke 和 Stiggins指出,局長常常感到無法使用一些評鑑,因為他們缺少經費去獎勵優秀的校長,或解聘表現不佳校長的權力。Ronald Lindahl發現有些校長享有相當高的聲譽,常常拒絕有系統的評鑑計畫,似乎害怕在此過程中獲得的更少和失去的更多。有效的評鑑方案需要花費時間和金錢。Hence, Peters and Bagenstos建議學區明確的定義出他們希望在校長評鑑中獲得什麼,以及他們拒絕超出該定義。
由上觀之,校長評鑑對學校帶來相當大的助益,在國外亦行之有年,然而我國目前卻遲遲仍未執行。在今日講求績效與競爭力的趨勢下,校長評鑑系統的擬定更具其迫切性。根據國外的經驗顯示,不同地區和學校,對校長評鑑有不同的期許與需求,校長評鑑方案必須能符合該校未來的發展,而非為評鑑而評鑑,盲目的依賴標準的評鑑指標,失去學校發展的方向和特色。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國外具有相當經驗的校長評鑑系統與相關研究,實值得我國未來發展校長評鑑系統與指標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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