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NPQH及運作模式評析之讀後分享

目前我國培育校長的制度由各縣市政府負責,也造成各地區評選校長的標準不一,評選制度也備受爭議。英國校長培育制度是由中央統籌統一辦理,其經由教師訓練機構發展而來,發展的過程相當嚴謹,經過多方專業機構與專家的諮詢始發展而成。NPQH的學習徑路考慮到各學員的個別差異,開始接受訓練的階段亦不相同,分為導入、發展、及最後階段。其中師傅校長的制度的帶領能讓學員獲得更多諮詢與支持的力量與有力的協助。其次,課程著重理論與實務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讓校長未來在面臨學校能更有效結合理論依據與實務的執行。再者,藉由課程中經驗的分享、反思等過程,讓校長們彼此瞭解學校問題,促進思考解決之道,以及如何讓學校的運作更加的有效能。以上三種主要的機制亦是我國目前校長培育制度所欠缺的,導致許多校長面對學校棘手問題苦無對策,甚至沒有協助者的支援,以致於校長一職被認為是困難且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一旦到了退休的標準,校長們紛紛申請退休,學校現場面臨領導人才流失與找不到人才的窘境。
Male針對參與NPQH訓練課程的校長是否有差異之研究指出,參與NPQH課程的校長明顯在職務準備上有較佳的準備,顯示出參與課程確實對校長有實質的幫助。但也有人提出批評,認為其課程時間拖太長,對學員們的工作與課程參與兩頭忙造成相當的負擔,另有人認為NPQH沒有考慮到地區的差異性,使小型和鄉村地區學校教師參與該課程的比例較低,形成一種不公平的情勢。
NPQH到目前的實施上確實有其貢獻之處,尤其對於校長的培育,以及校長資格檢定上具有相當的公信力,也幫助實務校長解決相當多的問題,值得我國在校長培育制度建立上作一深思,此外,關於各地學校間的背景與脈絡亦是需要考慮,可聽取相關代表之建言,以建構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校長培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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